原创 重庆市特马资料最准中心城区首个交通运输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成立
中新网重庆1月3日电 (张旭)1月3日,重庆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纠纷“行安我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正式成立,并举行揭牌暨授牌仪式。据悉,该调委会是重庆市中心城区首个交通运输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
调委会下设12个调解工作室,按全市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实现了重庆市中心城区全覆盖。各个调解工作室设主任1名、调解员2名。
调委会结合工作实际,从在职或退休干部职工、公职律师、行业协会的优秀从业人员、社区热心调解工作的居民中聘任专职或兼职人民调解员。此外,调委会还聘请了机动车维修协会、行业专家,参与调解工作。
交通运输纠纷调解不再局限于常规的出租车矛盾纠纷调解,而是受理与交通运输执法职能有关的各类争议纠纷,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平台、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以及其他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争议纠纷。
据介绍,调委会调解工作试运行期间,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6件。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设立调委会,将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执法服务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促进重庆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纠纷调处化解从碎片治理向集成治理、单向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完)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行业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的通行规定,并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这些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等城市快速路主路。除从事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从事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设置有主辅路的只准在辅路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对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纠正、处罚。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何雷告诉政知君,卡莱斯很高兴收到这份礼物。他还另外再送了一枚臂章请卡莱斯转交给美国防长奥斯汀,希望下一次奥斯汀能够与卡莱斯一起来中国,参加第十一届北京香山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