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证监会发文解释管家婆八肖版资料大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题:证监会发文解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中新财经记者陈康亮
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消息称,为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证监会制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介绍,《法律适用意见》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解释,一是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的刻度标准,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涉及的“每增加或者减少5%”、“每增加或者减少1%”,明确为触及5%或1%的整数倍;二是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由上市公司就因股本变化导致的投资者持股变动进行公告;三是新老划断,明确新规自发布起实施,新规施行后新发现的过去违规行为,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执行。
证监会表示,《法律适用意见》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一方面,便于投资者理解,投资者只需关注自身的“静态”持股比例,无需考虑复杂的计算问题,将减少合规成本;另一方面,更能体现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意义,便于市场及时了解重要股东持股信息和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法律适用意见》实施相关工作。(完)
吴江浩:中日邦交正常化半个世纪以来,两国经贸合作从量到质都有了飞跃发展,双边贸易额连续多年超过3000亿美元,日企累计对华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展现出强劲韧性和巨大潜力。同时也要看到,中日经贸额和投资增速去年双双下滑,需要高度重视,及早加以扭转。对于今后中日经济领域对话合作,我想提三点建议:
日本政府多次表示,将在台湾问题上坚持中日联合声明立场,不会支持“台独”。《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把包括台湾和澎湖列岛在内的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载明《开罗宣言》必将实施。中日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明确规定,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希望日方言而有信,以实际行动严守承诺,不要向“台独”势力发出错误信号,不要让“台独”分子误以为搞“台独”会得到日本支持。日本少数政客执意同民进党当局勾连,言必称日台是所谓“有共同价值的亲密伙伴”,要与台湾共同守护“台海和平稳定”,这构成对中国内政的严重干涉,中方对此坚决反对。一旦触及“台独”红线,中方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第三项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刘光慧、曲静团队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张维绮团队合作的“衰老的程序性机制及重置策略”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