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2023年澳门正版资料免费公开法》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微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评级办法》是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有关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的保险公司统一监管评级制度。监管部门将依据《评级办法》对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并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有效性、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评级办法》坚持以下起草原则:一是坚持风险为本。监管评级是衡量保险公司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评级办法》要求全面考虑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的风险,并根据整体风险大小确定评级结果,充分真实反映其实际风险水平。二是立足我国实际。《评级办法》围绕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充分考虑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和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全面总结现行相关制度运行经验,有效提升了监管评级制度的科学性。三是统一评级框架。对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评级办法》建立了统一的监管评级框架,采用一致的评级方法、评级程序和等级分类,有效提升评级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四是加强结果运用。监管部门将根据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结果,科学制定监管规划,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扶优限劣,将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做好《评级办法》实施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经营特征和风险特点,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健全监管评级信息系统,强化评级刚性约束和结果运用,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中新财经)
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吸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与有关方面一道共同推动加大法制供给、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司法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吴江浩: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外资企业有进有出是正常现象。确实有部分外企退出中国,但没有出现所谓“逃离潮”。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地缘政治、贸易保护主义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跨国投资出现普遍性下滑趋势。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统计,2023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额减少18%,主要外资流入目的地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像印度减少47%,东盟减少16%。与之相比,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热情并未减退,依然坚定看好中国发展前景。2023年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3766家,同比增长39.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339.1亿元人民币,引资规模仅次于2021年、2022年,处于历史第三高。同时,中国引资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引资占比达到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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